天津蓟县养拉布拉多犬

近年来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
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犬
但有些犬主不文明的养犬行为
造成了环境污染,干扰了居民生活
犬只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
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
争做文明养犬人
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
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

天津蓟县养拉布拉多犬

文章插图
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
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
犬主亲启
致养犬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养犬居民朋友:
【天津蓟县养拉布拉多犬】为了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示如下:
一、携犬出户时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主动避让他人 。管理好所养犬只,防止干扰他人生活 。在建成区內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干元罚款 。
二、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
三、养犬人应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按期注册,取得合法养犬资格并及时到畜牧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诊疗机构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 。
四、养犬重点管理区(外环线内及外环线外的城市建成区)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每户只准饲养一只体高不超过4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 。
五、不得携犬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业街区、饭店、医院、学校、游乐场、候车室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
希望广大养犬居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依法文明养犬 。同时也希望广大居民积极举报违规养犬行为,协助养犬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
养 犬 倡 议
携带犬只外出时,应携带养犬登记证,对犬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牽领,并且请您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同时,倡导大家尽量在晚上19时后至次日7时前溜犬 。
携犬出户时,要准备好清理犬粪的工具,及时妥善处理犬在户外排出的粪便,保持环境卫生 。
携犬出户时,不携犬进入餐厅、酒店、商场、影剧院、公交车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
携带犬只乘坐电梯时,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
善待犬只,为犬只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训练及医疗条件,不虐待犬、不遗弃犬 。
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对待因犬引发的纠纷,主动承担责任,平和、友好地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化解矛盾 。犬伤害他人后,犬主人应当主动致歉,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
要保持睦邻友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叫,避免犬叫扰民,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
登 记 办 理
现在,到各派出所和治安管理支队四大队(公安蓟州分局院内)均可办理养犬登记;为方便居民办理,在办理养犬登记时,不需要提供“养犬人所在地独户居住证明",但独户居住的要求没变 。
治安管理支队:82865807
上仓派出所:29858240
下仓派出所:29878610
天津蓟县养拉布拉多犬

文章插图
下窝头派出所:82782018
下营派出所:29718070
东二营派出所:22852010
东施古派出所:82743031
东赵各庄派出所:82731012
侯家营派出所:22832024
兴华街派出所:82821703
出头岭派出所:29757035
别山派出所:29779567
孙各庄派出所:22741069
官庄派出所:29825556
尤古庄派出所:29837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