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伟大的政治家也挽救不了小国的衰亡

郑国在郑文公之后就彻底衰落,从曾经称霸诸侯的舞台上掉落,慢慢地在角落里逐渐腐朽直至灭亡 。关于郑国的系列文章也将告一段落,但在郑国最后的日子里,却诞生了一位春秋时期备受推崇的政治家——子产 。子产的一系列施政措施,治国理念常常被人们拿去和辅助齐国称霸的管仲相比较,只不过齐国的平台够大,管仲也成功地推动齐国的霸业;而子产身在已经衰落且在晋楚两国夹缝之间求存的郑国,天纵之才也无法挽救郑国的国运 。成王败寇,后人更多的推崇管仲的功业,就连诸葛亮也常常是“以管仲乐毅自比”,但我们回过头来看子产,他也是有很多值得后人借鉴学习的地方 。读史系列卡在子产这里很久,想就此跳过却又愧疚于无视先贤的功业,想就此展开却又自觉功力不够,不足以展现先贤的风采 。最终还是决定,先开一篇介绍子产,后续再行修正 。
子产,姬姓,公孙氏,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谥成,前554年(郑简公十二年)为卿,前543年(郑简公二十三)年执政,辅佐郑简公、郑定公20余年,卒于前522年(郑定公八年)
子产执政的20多年时间里,主导了郑国的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强化了公室的权力,限制了小贵族的特权 。这次改革在子产执政期间也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果,主要的改革措施是:
整顿田制,划定公卿士庶的土地疆界,将农户按什伍加以编制,对私田按地亩课税;
子产的这个改革延续了二十年前“子驷改革”,并没因为子驷改革引发既得利益阶级引发暴动而退缩 。(子驷改革:唐朝孔颖达作的《春秋左传正义》中记载:“为田造洫,故称田洫 。此四族皆是富家,占田过制 。子驷为此田洫,正其封疆,于分有剩则减给他人,故正封疆而侵四族田也 。”
这种改革必然会损害到既得利益者,子驷那次改革的失败,就是四族丧田者引起来的暴乱 。因此在子产改革初期,舆人之诵曰:“取我衣冠而褚(贮)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这几乎又要酿成与二十年前子驷改革时同样的暴乱 。不过三年之后,子产的改革获得了成功,人们就普遍地对子产的改革表示拥护,所以舆人之诵说:“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 。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2.作丘赋,依土地人口数量交纳军赋;
“丘”本是被征服部落的地区,就是说,郑国统治阶级从此也要求“丘”所在的被统治阶级供应军赋了 。这项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扩大兵源,把原来只有国人才有资格承担的兵役扩大到野人,符合春秋末期战争发展的趋势 。但原先国人因供应军赋所获得的特权,特别是相对于“野人”的特权受到了非常大的削弱,因此受到部分特权阶级的反对和阻挠,但他还是坚定地将改革推行下去了 。
3.铸刑书,修订并公布了成文法;
郑简公三十年三月,子产在历史上率先“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将郑国的法律条文《刑书》铸在具有王权象征意义的大鼎上,并公布于众,令国民周知 。这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 。这一举措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转而确定刑法的内容,强调立法者对法安定性的决心,使民众对于主政者所确立的是非准则能够事先掌握,对于个人行为的后果能够有预测的可能性 。
刑书的公布象征着“编户齐民”法律的诞生,不论在法制史上还是在社会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子产在凭借个人的能力,为郑国在列强之间争取喘息之机,有很多精彩的“弱国外交典故”:
1.为郑国争取减少对大国的赋贡
郑国夹处于晋、楚两大国之间,子产在与两国交往时能够不卑不亢,竭力维护本国利权 。《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为减少对郑国承担的赋贡,子产致信晋国执政者范宣子,获得成功(子产告范宣子轻币);20年后平丘会盟,他为进贡物品的轻重次序与晋国自中午争论至晚间,再次得以减轻赋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