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适用范围及对象


泉州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根据《规定》,古城区适用范围和对象为《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泉州古城规划范围内(包括鲤城区东环城河、温陵路(不含北段)、乌岸头以西,泉州大桥、防洪堤以北,破腹沟以东,城西环路、城北环路以南的区域),
有独立用地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佐证材料),属于危险房屋的私有住房 。非古城区适用范围和对象为鲤城区的泉州古城规划范围以外区域及丰泽区全域范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危险房屋的私有住房,按程序进行翻修改造的建设活动 。

【泉州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适用范围及对象】泉州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怎么监管?
古城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的审批结果应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对项目建设行为进行闭环监管;开工前 , 申请人应依法向辖区住建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施工报备手续,提交按图施工诚信承诺书 , 向街道办事处领取“私有危房改造工程公示牌”;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住建部门等应按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私有危房改造建设的巡查、制止、查处和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