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享有带薪休年假的条件:
1.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 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 , 年休假15天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
【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 潍坊享有带薪休年假的职工有哪些】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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