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为何裹小脚?朱元璋为何法定女人裹小脚

【古代女人为何裹小脚?朱元璋为何法定女人裹小脚】朱元璋开创的大明王朝,中国有两项独特“文明”被发扬光大 。但包括近邻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国是不学的 。什么“文明”?“阉割”与“缠足” 。这两项“文明”历史悠久,发明权当然不属于明太祖朱元璋,但这两项“文明”所造就的两种“准人类族群”,却在明朝最为兴旺 。关于阉割,我们前面已经说得够多了 。这里再说说缠足 。
缠足,文雅说法是“三寸金莲”,通俗说法是“裹小脚” 。关于缠足起源中国哪朝,有言隋唐,有言北宋,说法不一 。但缠足的兴旺时代,却举世公认为大明王朝 。明朝之前,缠足只是一些贵族“圈子里游戏”,但到了明朝,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三寸金莲”顿成蔓延全国之风 。在先秦法律中,是允许女人私奔嫁人的,而在明朝《大明律》中,私奔却是重罪,朱元璋在位时的洪武十六年颁布的《衮冕制度》,“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使女人行动不便,奔跑不能,当然也就私奔不得 。
朱元璋令中国女人丧失奔跑能力,究其动机,就像现代一些史学家指出的那样,是出于“束缚女性”的封建保守心态,意在培养汉族女性“宫女人格” 。什么是“宫女人格”?且看明臣汪广洋与其小妾陈氏的殉情故事 。
汪广洋是朱元璋手下的重要文臣,为朱元璋打天下也立下了汗马功劳,曾高居丞相之位 。他有一个陈氏小妾,才貌双全,本来陈氏出生在一个官宦之家,系大家闺秀,应该做正室的 。但是,他的父亲犯了罪,被革职查办,而大明律又有这样规定:犯官之妻女须官卖为奴 。于是陈氏就下嫁给汪广洋为妾 。好在汪与她一见如故,二人如胶似漆非常恩爱 。但好景不长,大明初立不久,朱元璋便开始“杀相”,汪广洋也未能幸免,被朱元璋赐死 。汪广洋死后,陈氏小妾悲愤异常,随夫自杀殉情 。结果,此举受到朱元璋高度赞赏,通令立贞节牌坊 。
“生是男人偶,死是男人俑”,一大群女人围着一个男人转,可以争风吃醋,但不可存二心,要终身依附 。这就是“宫女人格” 。
史学家对朱元璋的心态分析绝非空穴来风 。朱元璋死前立嘱,钦点大量嫔妃随其下葬 。这与他致意打造的“小脚世界”“宫女人格”殊途同归——女人不仅没有奔跑权,甚至没有生命权,你的男人死了,你也要跟着走,完全就是男人的附属品 。
就这样,大明王朝的男女都被朱皇帝“定了位” 。太监,小脚,一个是让男人“去势”,另一个是让女人“去步”,这世界就雌雄两种人,一个令其繁殖不能,另一个使其行动不便,从而组成了最让统治者放心的“准人类”族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