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收养落户办理指南最新 韶关收养落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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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已办理收养证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 , 提交申请材料 。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 , 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 , 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 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限期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 , 出具许可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韶关收养落户办理指南最新 韶关收养落户办理指南】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
2.入户申请表 。
3.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
4.收养人的户口簿原件 。
5.收养登记证原件 。
6.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
7.收养人的结婚证
8.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属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件 。注:属省内户籍的不需提供 。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窗口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